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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训班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02:35:53  浏览:884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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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训班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0〕50号


各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0〕33号)安排,决定在北京举办两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监管要点。

4.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5.职业危害管理及最新法规解读。

6.事故调查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实践。

三、培训时间、地点

1.第一期。

时间:5月5~11日(5月5日报到)。

地点:北京稻香湖景酒店北区(电话:010-587188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稻香湖公园内。

2.第二期。

时间:8月18~24日(8月18日报到)。

地点:北京忠良书院(电话:010-61886688)。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雾村北。

四、其他事宜

1.请有关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并于4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薄书平、郭琳;联系电话:010-84275761、84276030;手机:13910751036、13810880363;传真:010-84273296)。

2.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上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学员登记表(附件2)及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

3.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安全资格证书。

4.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附件:1.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训班报名回执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0/0329/88681/files_founder_841414685/2763334.doc
2.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0/0329/88681/files_founder_841414685/2646018002.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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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府〔2008〕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三亚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三亚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以下简称重点项目),规范项目资金安全管理和有效快捷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三亚市本级重点项目的资金直接支付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开行贷款)通过市财政局设立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统一存储和支付。重点项目资金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下达计划后,属于财政性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财政收入进度及国库存款情况将资金拨付到专户。


  属于开行贷款的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在开行设立资金专户,并根据市发改局下达的开行贷款计划,督促借款人向开行申请贷款资金,贷款经批准后,贷款资金转入设在开行的财政专户。


  第四条 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经财政部门对项目业主单位提报的资金申请资料核定后,由财政将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海棠湾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开行贷款),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海棠湾管委会账户,由管委会根据项目建设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


  第五条 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的程序:


  (一)前期工作经费、拆迁补偿费、设计费、项目业主单位建设管理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用款申请,报市财政局核定后,直接支付到项目业主单位。


  (二)监理、代建费用,由项目业主单位对监理、代建单位的用款申请审核后提出用款审核意见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定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监理、代建单位。


  (三)工程进度资金,由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用款申请审核后(如实行代建制的还需代建单位签署意见)提出工程支付审核意见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定后将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


  (四)实行政府采购的施工材料资金,由项目业主单位凭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市财政局核定后,直接将资金拨付到供货单位。


  (五)为保证建设项目及时完税,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资金拨付时,应提供上次拨款资金的完税凭证复印件(第一次拨款不要求),凡未提供上次资金完税凭证复印件的,不得拨付资金。


  (六)市财政局在支付资金的同时,向项目业主单位下达“重点项目资金直接支付通知单”并复印拨款凭证送项目业主单位,做为项目业主单位会计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可按施工合同约定预拨工程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由项目业主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和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财政部门核定后将预付款直接拨付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工程总合同款的30%。以后按工程进度和第五条规定拨付,在工程验收合格前累计拨款不得超过建安工程概算的80%。余款按市审计局的工程决算审计结论拨付。


  对未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的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的拨付经项目业主单位审核提出意见并经项目责任市领导同意,可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但只能拨付至建安工程概算的70%,余款按市审计局工程决算审计结论拨付。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收到款后,应用在本工程项目的建设上,应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工程材料款,不得挪作他用。如遇工人欠薪投诉、材料供应商欠款投诉的,市财政局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稽查核实后,可从项目资金中直接支付给项目业主单位,由其支付给欠薪工人和材料供应商。


  第八条 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做好项目管理、资金申请审核、会计建账、成本核算、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编制基建财务报表,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基建资金使用信息及有关投资效益分析资料。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调度、核定、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对项目决算进行审计并对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适用问题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诠释“问题到局长一级才能解决”

杨涛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在和平体育馆举行了第12次局长接待日活动。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在听取群众反映时,对承办具体问题的民警发火:为什么非要等群众把问题反映到局长一级,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他批评有些公安民警:面对老百姓的难处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是左推右挡的态度,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缺乏对老百姓的真情实感。(据《中国青年报》)
应该说,一些本该一线民事就能解决的事情,偏要反映到局长一级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现象,在不少的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当然,对于不同地方来说,原因不尽相同,但在笔者看来,无外乎或多或少存在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领导无小事,群众无大事。在一些民警眼里,只有领导而目无群众,领导能决定自己的福利、业绩乃至升迁,而群众是无法主宰其命运。所以,领导一个电话,他们可以不辞辛苦,而对群众的困难却可视而不见。这种心态下,要局长的批示乃至引起愤怒就不足为奇了。
二、办案与经济挂钩,办案围绕经济指标转。在一些地方,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本身给一线民警下经济指标,分配到所、分配到人,民警的工资、福利与罚款、追赃挂钩。民警忙于办那些能带来效益的案件,群众的鸡毛蒜皮小事当然不足挂齿。
三、一线办案干扰比较大,需要领导发话来压阵。许多案件看似简单,然而里面复杂的因素却很多,面对窘迫的办案环境,一线民警也无抵挡之力,只好能拖则拖,等到领导发话了,各种干扰便望而却步,民警自然对案件迎刃而解。
看来,一味地责怪民警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要真正地解决问题还需在制度建设上多下功夫。针对上述所讲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建立不仅看上而且还要看下的机制,民警的业绩乃至升迁不仅是由领导来决定,还要群众来评判,把群众是否满意作衡量民警工作好坏的指标,并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决定民警升迁的体制内来。二是要像四川省、浙江省有关部门一样,取消所谓的罚款指标,不要让民警疲命于为经济发愁,把精力用到为民办实事上来。三是要建立说情的“防火墙”,不要让民警的肩膀担当过多的“不能承受之重”。让那么干扰者都暴露出来,让不能见人的东西见见阳光。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163.net tao992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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